周四(4月7日)下午五点左右,
已做好三月三出行安排的朋友,
都开始启程前往目的地。
可就在这时,
一辆桂B牌照银色宝骏牌小轿车
在柳州柳江县柳堡路铁路桥中段
将一名过斑马线的阿伯撞倒,
老伯当时还抱着4岁的孙女,
事故发生后,
老少二人受伤,司机驾驶车辆逃逸,
可没想到的是,
这起事故背后居然还隐藏着
惊天大秘密!
这辆牌照为桂BWB468的银色宝骏牌小轿车将爷孙俩撞倒后,迅速向基隆方向逃逸。经医院检查,事故导致老伯及其孙女下肢不同程度骨折,所幸暂无生命危险。
事发后,交警部门的办案民警在现场只找到肇事车碰撞跌落的右后视镜。随后,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监控系统,查找到了肇事车辆的车牌,并电话联系到了车主韦某。韦某告诉民警,这辆车是他手下的工仔韦某根在使用,他会及时通知韦某根去交警大队处理。在沟通的过程中,韦某还要求:
一定要严惩凶手!
这个电话打完差不多两个小时后,韦某根驾驶桂BWB468牌宝骏轿车来了。肇事人、车已到场,案件似乎可以顺利侦破了,可民警意外发现:
韦某根开来的这辆宝骏小车,
右后视镜竟完好无损!
可民警明明在现场捡到了一块右后视镜!
太诡异了!
经过询问和比对,
民警终于发现了蹊跷之处。
咳,大家自己看看是怎么回事吧!
到案车辆与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等特征几乎是一模一样,不过进一步核对后,民警确认这辆车并非事故车辆,而是被事故车辆套了牌。
老板出事,工仔顶包,这哪行?!于是民警再次传唤韦某,然而到案的仍然是韦某根。事情演变到如此地步,民警也只能扣留了韦某根驾驶的正常桂BWB468牌宝骏轿车,并电话告知韦某事情的严重性。昨天上午,真正的肇事者——韦某终于自行投案。
“没想到最终还是被发现了!”
——肇事车主韦某这样感叹道。
现年50岁的韦某从事个体运输行业,3年前,他买了一辆宝骏轿车入户上牌正常使用,随后又通过非正常渠道买来一辆同型号同款式同颜色的车辆,并以车牌遗失为由重新申领了一副桂BWB468车牌,将其悬挂在后购买的这辆车上使用,期间两车共发生有30余起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警察抓拍,但均并未被警方识破。
久而久之,韦某抓开车就越来越不在乎交通违法行为。该起事故发生后,韦某抓让手下的工仔韦某根驾驶正规车辆接受调查,企图蒙混过关,未曾想机关算尽,还是难逃法网。
* 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行经斑马线应当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时要停车礼让;此外,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报保险!
天网恢恢,无处可逃。
只有遵守交通法规,
才能有效保护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希望韦某的违法行为能够得到严惩!
支持的朋友,请狠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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