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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保资金的谬误与疑惑
键杀 2016-01-01 00:05:31


关于安保资金我给大家纠正几个错误的认识,同时提一些自己的疑惑。

1.【8.29遇袭事件后临时决定成立安保资金】​方舟子在多个场合提到【2010年8月29号我遭到肖传国的雇凶袭击,引起很大的轰动】【当时无数的人都要把钱给我,甚至还有一个大款就直接跑过来,要给我100万,……,彭剑看到这种情况,才以自己的名义出来接受大家捐款】之类的话,这让大家我以为成立安保资金是一个临时被动的决定。实则不然,早在遇袭之前彭剑就在谋划成立安保资金(证据见链接),正好借遇袭事件的东风推了出来。肖的一锤子给了这个资金最好的理由、最好的广告效应,也赢得了极大的悲情。

​http://weibo.com/1083178523/DaGho7gPI?type=comment#_rnd1451532135930

2.【安保资金是方舟子的】实际方舟子只是受益人之一,当然是主要的受益人。安保资金全称“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原则上每个科技打假人士都是可能的受益人

募集通告原文:“不仅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对方是民、方玄昌的人身安全保障,还将其他科技打假人士列入待定保护名单,公示并商议通过后给予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支持。”

3.【安保资金怎幺花应该听方舟子的】有人觉得这钱就是捐给方舟子用的,只要他认可怎幺花都行。按规定方舟子对安保资金没有支配权,对怎幺使用没有决策权。

​募集通告原文:“方是民先生是本活动的主要针对方;有鉴于此,方是民先生不接收或控制相关资金,也不参与相关资金的使用决策。

4.【募集时已约定不公开】这句是被方舟子经常提起,但找遍安保资金募集通告全文并没有提到“不公开”。成立时的募集通告提到会推出监管小组并承诺【向监管小组公开帐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但是没有排除向公众公开。一年半后彭剑加了一个“释义”才明确此内容并承诺公布累计账。

5.【公布账目会漏安保细节和隐私】或许有些发票会牵涉到安保细节和隐私,但这不是不公开所有账目的理由。哪类账目可能涉及安保细节和隐私可以讨论,可以在公布之前模糊化处理或延后一定时期再公开。确实不宜公开的那部分可以由捐款人和受益人都信任和认可的小范围的几个人监督,并向公众报告监督结果,承诺对结果的真实性负责。今年的质疑让安保资金被动的暴露了一些信息,这些信息也没有哪个涉及到安保细节和隐私,却暴露了安保资金管理的混乱。尽量公开,非不能也,实不为也!

6​【如果安保资金被贪污挪用受损失的也是方舟子,与他人无关这是常见的回应质疑者的一个理由。安保资金受益人原则上不是方舟子一个,还有其他可能的科技打假人士,如果资金受损失,那幺会影响的这些人成为真正的受益者。另外,假如收100元捐款,保护方舟子只需要10元,如果另外90元都被滥用或私分转移。然后继续募捐,这时候利益受损失的就是捐款人

7.【“基金”与“资金”的疑惑】”​打假资金“刚开始叫”打假基金“,是因国内成立基金门槛较高要几百万,所以才改称“资金”。可见“基金”改称“资金”完全是权宜之计。安保资金成立时就叫安保资金,但是在募集通告上明示:

本人不仅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对方是民、方玄昌的人身安全保障,还将其他科技打假人士列入待定保护名单,公示并商议通过后给予人身安全保障资金支持。

"本人将募集的资金用于以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为主旨的活动。待条件具备时,我将作为发起人之一申请设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基金会。"​

​但是当彭剑收到徐波300万捐款基金充裕后只是说:“将增加相关工作人员编制、提高相关待遇。”将其他科技打假人士列入待定保护名单及设立基金会的事再未提起。

​关于公益方舟子说过很多动听的漂亮话:

方舟子:【所以公开账目接受公众监督和定期接受审计就显得特别重要。不即时公开,就难免让人怀疑其中有猫腻,何况是过了几年都不公开的公益基金账目,违规违法,也让公众无法信任。

方舟子:【公益基金就应该接受公众监督,回答公众的质疑,而不是回避、敷衍、谩骂或威胁。

方舟子:【只有公开、透明、合理使用、惩处滥用,才能重获公众信任。

​以上均摘录于:《“方舟子和他的网友们”第37期:聊公益基金问题》

​​发表时间:2014-05-09

方舟子是针对于公益基金而说。法律对基金管理有严格的要求,对安保资金这种以个人名义发起的集资行为暂时还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这只能说安保资金本身不规范,并不是说只要称”资金“不称”基金“就自然干净免于监督了。以私人名义向公众募集资金做到收支透明,接受公众监督这是最起码的良心。以上方舟子所说的话没有任何理由不能针对打假资金和安保资金,然而方舟子却用一句话就回避了: ”安保资金不是公益基金,而是私人赠与“。

8【安保资金是私人赠与】方舟子多次称安保资金是私人赠与,不过就是为不受监督找理由而已。如果有人直接送钱给他,而不是由其好友在网上公开募集,那的确是私人赠与。可是方舟子偏偏称:”我从来不接受私人捐赠“。就拿徐波那300万来说,如果是私人赠与,是徐波赠与了彭剑吗?可是徐也不是私下给彭,而是汇入募集账号,与前期他人捐赠的资金混为一起。说安保资金是私人赠与显然不能让人信服,有些理由下一条再说。


9.【两个资金都是非公益性质无捐款人无权质疑】​这是方舟子2012年3月接受搜狐采访后所发文字中的一个小标题。(原文链接: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78-34559.shtml)方舟子在该文中为了强调打假资金、安保资金与红会的公益资金不同,他说:【不一样。红十字会、希望工程是公益基金会,是带公共性质的,是向所有人募捐,而且用途没有指定对象,不是为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设立的。更何况红十字会是带官方色彩的,拿了纳税人的钱,当然人人都有质疑的权利。】打假资金、安保资金是在公开网站上面向公众募捐,同时用也没有指定方舟子一个人使用,其受益对象是开放的,这和公益基金的捐助形式并无区别。

文中还提及”捐款的人也只能质疑捐款的那一部分“,方舟子说”这个话是有道理的​“,我就真不明白是什幺道理了:我如何知道哪一部分是我捐的?

2006年11月9日,打假资金被人质疑是非法集资,方舟子强调其公益性,说【就是属于公益资金的募集】,类比【某一个得了白血病的小孩,大家一起捐款】;

摘录于《方舟子、郭正谊网易谈科技打假(实录)

​ 2012年3月26日,有人质疑打假资金、安保资金不公开透明,方舟子又否认其公益性,说是【属于私人资金】,举例依旧是【为了给小孩治病发起募捐】。

摘录于《方舟子接受搜狐采访谈“基金”问题》

​不是捐款人就无权质疑显然是说不过去的,司马3忌的众筹和安保资金性质有些相似,都是以个人名义发起,公开募集,资金有指定用途。方舟子在质疑司马3忌时再不说无捐款人无权质疑,声称:”举报利用网友的热情的集资诈骗,不只是为了讨回自己的款,更是为了道义和诚信。“而彭剑被质疑时他说:”如果在资金管理方面有不足、不规范之处,应该谅解才对,而不是横加指责,甚至向公安诬告其诈骗。如果不信任彭剑律师的人品,也没有必要捐款。总共也就几十万元的资金,难道你认为彭剑律师会去贪图这点钱?“

10.【内部监督小组监督】​方舟子:【彭剑律师在发起安保资金募集时已说明将由内部监督小组监督资金的使用,不会公布支出帐目细节,以免泄漏安保的细节,对保护对象造成危险。】《关于罗永浩诬告我“基金欺诈”的声明》发表时间:2012-03-22

​安保资金募集通告原文:【本人将推动由在京德高望重或诚实守信、办事公道人士组成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监管小组(以下简称:“监管小组”);由监管小组监督相关资金的使用。】观募集通告全文,未见”内部“监督小组一说,也无”不会公布支出帐目细节,以免泄漏安保的细节“云云。

此“内部监督小组”(通告称监管小组)只见方舟子和彭剑提及,并无其他迹象显示其存在。就连方舟子本人在2012年3月接受搜狐采访时也不确定其存在。而几天之后方舟子在《对捐款人“批判性思维启蒙”公开信的答复》一文中提到:“安保资金监督小组目前由4个人组成,一个是着名大学教授,一个是着名医生,两个是企业高管。”“监督小组成员能够接触到安保细节,因此只能由我充分信任的人组成,而不可能由像你这样的陌生人担任,虽然你不怕骚扰而且自荐。”方舟子最近公布的《方舟子回答某报记者关于安保资金的采访》里说道:“监管小组的成员是必须能够获得我充分信任的,因此我不仅知道他们是谁,而且对他们的聘请是经过我的同。”如果方舟子所言不虚,至少在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这段时间监管小组是不存在的。

摘录于《方舟子接受搜狐采访谈“基金”问题》

安保资金以监管小组取代账目公开本已不妥,如果监管小组至少其“内部”的,只由彭剑推出,方舟子“充分信任”就可以的话那最多只能算方舟子监督彭剑的代理人,这和公布收入账一样,只能防止彭剑独自私吞捐款,却无法防止你们私分捐款。

​ 既没公开的监督标准,也无固定的监督程序,还无需对外公布监督结果,而且是你两共同的自己人,很难想像这样的监督会有什幺约束力。譬如买车,有监督标准说不能买吗?他们能不同意吗?连每年开销的限额都没一个规定,剩余多少资金也不公布。当钱来的容易,花起来随意,后续进账源源不绝的时候,你们的内部监督真的还有用吗?

捐款人被完全剥夺了知情权和监督权,钱被怎幺花掉的完全不知。

​11.【公开其身份有可能遭到流氓的骚扰、攻击,所以我反对公开他们的身份】安保资金最遭人诟病的一点就是监管小组名单不公布,这等于把公众监督安保资金的唯一窗口也封得严严实实。不公布名单如何取信于人?方舟子不愿公开监管小组名单的理由是“可能遭到流氓的骚扰、攻击”,但是他自己人肉别人时却说:“浙江大学教师曹亘我一直以为是真名,现在才知道是化名,是“草根”的谐音。一个大学教授却怕人知道真名,很奇怪。”而据方舟子说安保小组成员正好就有一名教授。方舟子为安保资金辩解总是有理由,但是理由总是那幺牵强。怕被骚扰不想让网上的人知道自己真名这好理解,但是既然同意作为监管小组成员就得有所担当。如果确实受到骚扰可以诉诸公权,不愿继续也可以选择退出,让不惧怕骚扰有担当的人进来履行监督。以怕骚扰而不愿公布监管小组名单是毫无道理的。如果真如募集通告所说的德高望重、诚实守信、办事公道,谁会去骚扰他们呢?不妨把监管小组和人大代表来比较一下,监管小组是由受监督的人“推出”(和人大代表相似),名单不公布(还不如人大代表)。如果政府自己找一帮人做人大代表,只告诉你他们是大学教授、着名医生、企业高管,并不告诉你他们具体是谁,你能相信这些人真能代表你监督政府吗?

12.【方舟子到底需要什幺样的安保】我本人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也不太了解方舟子的具体情况,这个问题只能凭我自己的感觉说说。如果我是方舟子:1.自己会小心谨慎,少抛头露面,行踪不先透露,出入与朋友同行,危险处尽量莫入;2.努力锻炼身体,遇事能应付;3.找相对安全的居住处所,依靠公共的保卫力量;4.真的不愿意一个我不了解的彪形大汉跟着我,那幺多粉丝都变黑,谁知道他会不会黑我?5.真有人加害也没办法,广州书店那幺多人也没防着,只能指望运气和凶手别那幺狠。6.离开这我爱着但是不可爱的国家,找一个伟大的国家呆着。

13.【一旦变“黑”就开始质疑安保资金】​其实变“黑”的过程也是变得对方舟子不再信任的过程。捐款者因信任方舟子而信任彭剑,继而相信了真有一个神秘的监管小组在代为监督。如果发现方舟子并不值得信任,这种传递衍生出来的信任也就随之消失。加上彭剑管理上爆出的漏洞及其承诺公开的账目一拖几年不公开本身让人生疑。质疑安保资金,要求公开透明这是捐款者的权利,也是一个正常人自然该有的表现。捐款者对资金是否按捐款意愿合理使用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有人愿意放弃这种权利不等于其他人也得放弃。很多事实证明在涉及公众的事情上基于个人的信任往往是靠不住的。

用方舟子的话做结:

方舟子:这个我提一个想法吧,只要你是在公开透明地运作,把你的资金去向都公布出来,把你打的这些假的事例都公布出来,能够让大家公众共同来监督的,就不可能掺假。为什幺会有假?假的东西都是偷偷摸摸在干的,见不得人的,如果都很阳光、公开透明,是不可能掺假的。

方舟子:​有人说我看人“准”,其实我不过是记性稍好点,记得某人以前说过什幺话,再与现在所说相比,凡是自相矛盾而不自知者,都可以认定此人品格有问题。

方舟子:如果非要崇拜偶像,崇拜死人是很安全的,鲁迅也基本透明了,活着的人背后还不知道藏着什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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