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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市2016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申报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5-11-09 17:16:56

各有关进口企业:

 根据商务部《公布2016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公告,本市有需求的企业,请按照公告要求的申请条件,于2016年3月15日前(第一批)或2016年9月15日前(第二批)向我委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一式二份。

 特此通知。

 联系人:谢江、马云飞  联系电话:87211036、8721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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