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前沿 > 热点
付费我对房地产市场及房产投资的一些瞎聊1
笨猪猪菊花妹妹 2015-12-14 17:00:49

(一)、无市场阶段——福利分房阶段(1998年前)

最早在大家眼中,房子是一项福利,不具备投资价值。在中国的城市房子长期以来是单位提供的一项重要福利,福利分房的制度几乎一直贯穿了中国成立后的20世纪后半段。

那时是全民计划经济时代,所有的都是国家的,又号称全民的,全部按计划生产和分配,从生产到销售到生活,从国家部委到各级政府,再到各地方单位。

当时中国实行低工资制,职工工资不含购房款,也不含许多日常生活物资的购买款,国家将这部分钱,集中起来由财政拔给各单位,各单位再统一分给职工。羊毛出在羊身上,福利分房是国家的应有义务,是国家以实物形式对职工工资的支付。享受分房是职工的应有权利“。人们非常有秩序地等着排队分房,用熬来的工龄、资历和职称等等去换取从小房子到大房子,从筒子楼到单元楼的资格,没有其他的路可走。在当时人们的头脑中,房子是一种天经地义的福利,是铁饭碗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单位都在盖房子,盖的房子不是拿来买卖,而是拿来分的。

在分房的时候呢,一般优先考虑结婚的夫妇,然后按照工作时间的长短,职称的高低等等再排分房的时间,分房的面积等等。这种福利分房制度带有的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其中也有很大的弊端,首先部门利益很难打破,有悖于社会公平。强势部门占有很多照片,比如土地、盖房的资金、房屋产权等等,可以多盖房,盖好房,清水衙门盖房就困难了,其次福利分房,容易滋生腐败,有权者可以利用特权,为亲朋好友提供分房,分好房。如今在一些机关单位,如财大气粗的大型国企以及国家部委公务员阶层,学校机关等事业单位,仍然能够看到一些福利分房的影子,通过委托代建或统一购买方式,然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员工,美其名曰“经济适用房”、“保障房”。

(二)、市场初级阶段——市场快速发展,保障初始状态(1998-2002)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政府确立刺激住房消费市场,将住宅业培育为新经济增长点的方针。

1998年3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宣布:“住房的建设将要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但是我们必须把现行的福利分房政策改为货币化、商品化的住房改革,让人民群众自己买房子。宣布了“福利分房”时代的终结。

1998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提出停止城镇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住房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1998年3月全国人大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又一次修订,强化了对耕地的保护及土地的有偿使用,改变了以前土地利用以需求定供给的局面,导致土地的稀缺性在城镇化及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愈发明显。

2002年5月国土照片部发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照片部令第11号),明确:“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通过现场竞价,由出价最高者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照片配置新机制。

在政策推动下,这一时期中国的住房市场取得了较快发展,人均居住面积由1997年的17.8平方米增加到2002年的22.8平方米,但是由于经济适用住房的错位及廉租住房的缺位导致并未形成市场经济体制下有效的住房保障制度,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矛盾并未得到解决。

(三)、市场发展阶段——市场高速发展,保障逐步形成(2003-2006)

2003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提出:完善住房供应政策,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供应对象的具体收入线标准和范围,做好住房供应保障工作;各级政府加强住房保障职能,形成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继续推进公有住房出售,完善住房补贴制度,对直管公房和单位公房出售的净收益统筹用于住房补贴的发放。

2003年12月,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120号令),对廉租住房保障方式、部门职责、资金来源和管理、廉租住房来源、税费优惠、工作程序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资金主要由市、县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以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廉租住房补充资金。实际上是把廉租住房保障的责任全部放在了市县政府身上。——针对低收入家庭住房

2004年全国人大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再次修订,明确对土地征收或征用进行补偿,同时对补偿标准进行了规定。——针对违法征地和暴力拆迁的程序正义和利益合理分配。

2004年5月建设部等部委联合下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4]77号),明确责任、运作方式、定价、交易和管理等内容,但实质上是将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完全下放给地方政府。

2005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该办法对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至此,在中央政府的主导下,中国住房供应体系演变为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同时提供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保障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的住房供应体系,初步建立起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保障制度。

2006年5月,国务院下发《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督促各城市尽快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制度。

虽然截至2006年底,全国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全国657个城市的77.9%。但是这一时期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存在较大缺陷:一是住房保障制度缺乏约束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均以部委文件形式出台,属于部门规章,且将责任全部归为地方政府,同时文件缺乏激励和处罚措施,对地方政府缺乏约束力。二是土地供应制度制约保障住房建设。随着住房市场的发展,土地成为稀缺照片,特别是实行招拍挂后,土地竞价导致地价高涨,土地出让金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故而地方政府极力缩小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规模,并且划拨的土地大都位于城市周边。三是保障资金来源缺乏。《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以地方财政预算为主,中央财政基本没有投入,但是在分税制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总收入比重不断减少但支出比重却不断加大(到2004年,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约为45%,但财政支出却占全国财政总支出的约72%),导致地方政府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四是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不明确。虽然国发[2003]18号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均要求地方政府明确供应对象的收入标准,但是许多地方没有进行限定,而且在市场运作方式下政府对套型面积以及销售均听任开发企业做主,导致经济适用住房出现面积过大、价格较高、购买对象收入偏高等现象。五是继续推动公有住房出售。国发[2003]18号明确对非成套住房和权属有争议的公有住房,均可向职工出售,进一步减少政府和企业对公有住房的持有,也使得将“腾空的公有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成为空话。基于以上原因,导致各地廉租住房投入严重不足,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和供应逐年减少。注:上述资料来源于:《中国房地产》

在这一时期,由于土地招拍挂政策的执行,及18亿亩耕地红线的政策,加上从杭州开始的学香港新加坡“经营城市“理念逐步蔓延至全国,在地方政府的人为土地供应限制下,在房地产商的饥饿营销下,房地产价格飞速上涨,全民购房的热潮蔓延全国,导致许多原来的潜在需求都提前释放出来,房地产市场的赚钱效应吸引大量投资和投机性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和二手中介市场,进一步推高了房价,这也导致了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民怨沸腾,按照正常的工资水平,许多城市的居民可能需要不吃不喝五六十年,才能买得起房子。一人购房三代还款。

而由于房地产市场的超额利润,也导致了大量违法征地和暴力拆迁事件,弱势的群体受伤害最深。

总体来说,这阶段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升,人人狂热的局面。房地产业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最大来源,也是其介入经营的最大动力,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开始有意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住房保障建设及对房地产前后各个环节的程序制度的健全工作。

地方政府由于利益的纠葛,基本处于应付和拖延状态,没有办法,利益太大,甚至部分政府官员的亲属本身就是房地产商或从事相关上下游行业,地方的城市规划、公交、地铁等规划设置,基本也是出于卖地的需求,而非考虑民生为主,即哪里需要卖地,哪里就有规划,哪里卖完了地,可能规划就突然改变消失或没有后续规划了。

(四)、市场调控阶段——政策多变,越调越涨,保障深化调整(07年至今)

2007年8月,为了推动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要求:一是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2008年底所有县级以上城市低保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增加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的支持力度;地方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作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二是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明确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三是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住房困难居民的住房状况,并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四是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明确政策优惠、责任等内容。

2007年8月,建设部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将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报上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将年度计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向同级人大报告,同时将年度执行情况纳入省级政府对市县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

2007年10月,财政部印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财综[2007]57号)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07]64号);2007年11月,建设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38号);同月建设部等部委又联合印发《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至此,政府对城市住房保障制度进行了一次大的调整,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逐步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由中低收入家庭调低为低收入家庭,以期实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衔接。但是,这种简单的对接导致两个无法覆盖的“夹心层”:一是家庭收入既不能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又无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二是家庭收入既不允许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又无能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困难群体。

2010年6月住建部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明确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公共租赁住房成为政府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希望实现从低收入到高收入各个收入阶层住房供应的全覆盖。

从2005年到现在,政府针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一直未曾断过,但其出发点,从来就不曾是降低房价,而只是降低房价的涨幅,好让房地产市场一直繁荣下去,但任何市场,只要你的利益够大,自然有人有资金会推波助澜,谁都想赚钱,而且是尽可能快的赚钱,你想培育百年市场,其他人也许想三年内就捞够退休,所以,许多时候,这种调控就是空调,因为,真正的调控是加强供给,稳定预期,从而降低价格。从没听说过限制供给来降低价格的。

下面是2005至今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汇总:

2005“国八条”

2005年由于市场需求偏大,部分地区投资性购房和投机性购房大量增加,以及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开发建设成本提高等,导致一些地方住房价格上涨过快。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八条”出台。具体内容分别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工作;切实负起稳定住房价格的责任;大力调整和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预期;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据悉,政策甫出,开发商“吓了一大跳”,而由于这是政府首次调控房价,当时许多项目都纷纷响应政策主动降价出售存量。

2006“国六条”“国十五条”

2006年5月,“国六条”出台,提出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同一天,“国十五条”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规定,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项目总面积七成以上,也即“70/90政策”;购房不足5年转让须交营业税;空置3年以上商品房不得作为贷款抵押物;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居住用地供应量七成用于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土地闲置2年将被收回使用权;各地年内建立廉租住房制度。

楼市专家称,“国六条”具有更强的强制性和操作性,出台后全国不少城市出现较长一段时间的观望,但之后楼价又出现报复性上涨。

2007房贷新政

2007年9月27日,《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正式出台,这亦是后来被频繁提起的“9·27房贷新政”,该政策对当时的住房消费贷款细则进行大刀阔斧的修改。

具体内容是:购买首套房的市民,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两成,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而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

据了解,该政策出台不久后,全国楼市一路低迷,房价均大幅度跳水,成交量也明显萎缩,多数业内专家纷纷将该政策看做是楼市风云突变的一声惊雷。

2008“国十三条”

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为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对个人购二套普通自住房贷款予以放宽,并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进行大幅减免。国务院办公厅21日发布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的意见共13条,被业内称为“国13条”。这些政策力度之强,覆盖面之广,堪比国务院2005年出台的“国八条”和2006年出台的“国六条”。

业内人士表示,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楼市出现了10年大拐点,量价齐跌。因此,下半年宏观调控转向,管理层启动大规模刺激楼市消费政策,以刺激楼市成交量。

——个人点评,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对房地产政策进行180度大转弯,这是我见过的最离谱的政策,典型的只顾眼前政策,4万亿的放水加政策大幅鼓励,让前期调控努力全部白费,也让相信政府调控能力,延迟买房的群体绝望,且进一步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也进一步推高了房地产价格,让整个市场陷于疯狂状态。许多地方的房产价格在这阶段快速翻倍甚至翻几倍,许多陷入困境的房地产商绝处逢生,不再降价,而是大幅涨价,大力拿地,地王继续层出不穷。也是此次政策,让许多房地产商相信政府的调控只是说说而已,下一次政府仍然会救市,例如绿城的宋卫平,也是在这之后,定下了快速扩张、高负债率运行的策略,这也导致了绿城目前的困境和事实上破产卖股权求活的结果,这个政策的影响至今仍旧未能消除。

2009“国四条”

2009年10月24日,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四条出台: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要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要加强市场监管;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国四条”的目标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使房价合理回归,加强住宅保障建设。

自2008年底住房消费刺激政策出台以来,房地产市场销量回升、房价上涨,开发商最为受益,但政府最希望看到的房地产投资和房地产新开工才刚有起色,此时出台延续住房消费刺激政策有助于稳定开发商预期,增强住房供给信心,因此住房供给能得到明显提升。

2010“国十一条”“新国十条”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管理二套房贷款,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对二套房不再区分改善型和非改善型,一概执行40%首付;明确要求央行及银监会要加大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业务的监督管理和窗口指导;加强监控跨境投融资活动,防境外“热钱”冲击中国市场。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出台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2010年4月17日,新国十条出台,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自此,各地限购政策纷纷出台,以及上海和重庆房地产税试点。

这被号称是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成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名副其实”进入调控的开始。

2011“新国八条”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布,即“新国八条”,同时国务院向各地分派房价调控督查组。

“新国八条”的具体内容把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60%,贷款利率提至基准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业贷款的首付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发放商业贷款。

2012第三套房或以上不能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012年,国务院发出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第三套住房贷款。

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013“新国五条”

2013年2月20日举行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楼市调控“国五条”。会议不仅再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还在继2011年之后再次提出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此外,会议在明确既有政策的基础上,还提出了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及时采取限购措施,以及建立稳定房价工作问责制等内容。

据悉,“新国五条”的出台,及时而彻底地打消了一些地区和开发商等待政策放松的幻想,释放了政策将持续从紧的信号。同时,限购造成的震慑作用逼迫开发商在下半年不得不以价换量。虽然与此前的“新国八条”相比,此次中央并未提出更新的调控手段,但这一信号的意义在于,强调楼市政策“高压期”仍将持续一段时间。

2014“930”房贷新政

2014年9月30日,央行出台房贷新政,主要内容包括: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可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等。

本次房贷政策基本上是之前信贷政策的全面松绑,相对于此前信贷套数认定政策,本次政策对首套、二套、多套,在认定上都有放松。这种松绑的幅度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2009年政策还要宽松。有利于刺激大量需求入市,尤其是改善型需求。新政出台后,全国各地楼市皆迎来成交高峰。

2015 “330“房贷新政

2015年3月30财政部:个人转让两年以上住房免征营业税。内容: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更多行业内容可查询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

2015年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首付比降至四成,首套房贷降为二成”。内容: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2015年 825央行再次降息降准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5年以下3.25%,5年以上2.75%)。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注:以上部分数据资料和信息来自网上搜集整理。)

2015831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从30%降至20%

8月31日晚,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新规自9月1日起执行

2015930房贷新政和公积金异地存贷政策

2015年9月30日央行:“关于进一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进住房金融服务,支持合理住房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二、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根据辖内不同城市情况,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2015年9月30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9月30日联合下发《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自今年10月8日起将实施多项举措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盘活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

《通知》提出,2015年8月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贷款偿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推行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本息业务。

《通知》提出,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办理贷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制定。

《通知》还提出,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贷款资金不足时,应允许缴存职工向同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意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身份证明、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外,不需提供其它证明材料。

——个人点评: 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主要是一个心理的影响,由于实际各地的公积金缴存额度及可贷款额度者存在不同,实际实施存在诸多问题,且该政策三部委要求异地贷款“具体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另行执行”,这就导致各地如何执行公积金异地贷款还处于等政策阶段,前期少部分已实现公积金异地互认的城市,也仅限于户口在本地,而公积金缴存在异地的情况,对于户口和公积金缴存都在异地的,仍旧无法办理,所以,此政策的实际效果还是有限的,对于三四线城市房市会有比较积极的意义。”,对于部分从省会城市或北上广等大城市回到自己老家或三四线城市的人员可能会有帮助。但此政策对于公积金同城办理也是有用的,相当于简化了一些办理手续,也有利于地方政策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公积金可贷款额度,对于一些特别老旧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及一些接近退休人员的公积金购房相当于变相延长了可贷款时间。

   目前,全国46个限购城市中,已有41个城市取消或放松限购。据统计,目前,全国仅剩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三亚5个城市尚未取消限购。据传,三亚也马上取消限购了。一些限购城市虽然没有官方的口径,但在实际执行中,已悄然放开限购。

统计整合后,目前最新购房政策基本如下:

购买首套房: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

购买二套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降至20%。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二手房转让: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更多行业内容可查询房地产行业分析及市场研究报告

以上政策的各地方实际情况还得看各地银行和政府的具体细则,各地或略有不同。各位可以去小区附近的中介公司坐坐,聊聊天,就能搞得非常清楚了。

从总体来说,原先李总理虽然一直强调不会再通过放水或拉动房地产市场来刺激经济,但从近两年来经济运行的各项指标和实际政策的变化来看,政府最终还是改变了原先的那种对房地产市场一刀切的调控政策阶段,事实上政策已经逐步转向。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央层面继续推进金融信贷政策调整,增强流动性支持,取消限外政策、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通过信贷支持进一步刺激市场需求;投资端调整房地产行业部分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集中释放用地政策红利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投资开发节奏。同时京津冀协同发展落地,以不动产登记、保障房建设等为代表的长效机制建设积极落实推进。而地方施策更注重分类指导。各地公积金政策仍继续调整放宽,通过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使用门槛、推进公积金异地通贷等进一步支持自住和改善型需求。财政补贴、契税减免等措施也被积极采用。在供应端多地放开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比例限制,支持改善性需求。同时,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利好下部分区域楼市过热、房价过快上涨现象,根据分类指导原则,政府采取行政手段严控,通州限购升级,河北环京周边地区也受警示。

中国近几十年拉动经济发展三驾马车就是投资、消费、出口。

首先是投资。相关投资数据显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在放缓,去年是近年来增幅最低的一年,但仍增长15.7%。而今年头5个月,固定资产投资只增长了11.4%。“十二五”以来,投资对我国经增长的贡献率均超过了50%,成为拉动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经历了30多年高强度大规模开发建设后,传统产业相对饱和,但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投资机会大量涌现,对创新投融资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在目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企、民企以及外资的投资大约占85%,政府的投资占15%。由政府投资撬动社会投资,是投资稳增长的关键。

国家确定了11个重点投资方向:第一是网络工程,包括电信网络、电网、油气网;然后是清洁能源工程,包括风电、光伏、水电;交通重大工程,包括铁路、公路、机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铁公机”;其他的还有,生态环保工程、粮食水利工程、油气及矿产照片保障工程、健康养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现代物流工程、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工程、新兴产业工程。重点方向倾斜给了和老百姓关系最紧密的“民生工程”,而且重在弥补短板。这也是本轮投资的最大特点。从全国来看,今年上半年国家电网已经累计投入2000多亿元,在全国范围内快速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并完成无电地区通电任务,与此同时,特高压电网建设也进一步提速,近期陆续投入2052亿元,开工建设9条连接东西部的特高压输电线路。不光是电网在改善,通讯网、油气网等领域的投入也在持续加大。而且这次国家把网络工程摆在首要位置,各地更是在这方面下足了功夫。而以往投资潮中最引人注目的“铁公基”项目,这次仍然是重点投资方向。中央已经确定,今年铁路投资要保持在8000亿元以上,新投产里程8000公里以上;今后3年,新开工城市轨道交通里程3000多公里,比此前总量几乎再翻了一倍。

 其次是出口。海关的出口数据显示,2011年出口增长20.3%,2012年出口增长率7.9%,2013年出口增长7.9%,2014年出口增长虽然继续放慢,但也达到了4.9%。但今年前5个月,我国出口同比只微增0.8%。世界经济复苏步伐缓慢,国际市场需求不振,“出口”这招不太好使了。

对于净出口来说,中国以往一向的优势是低工资低福利,即通过大量低廉的人力成本来获得竞争优势,赚点辛苦钱和血汗钱。现在中国的人口红利已经结束,人口老龄化日趋发展,农业富余劳动力减少,经济增长将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而近几年的不断提升养老金水平和最低工资水平,加强企业五险一金的交费额度,让企业的人力成本成倍上升,就目前来说,国内的许多劳动力成本已经是越南、马来、印度等周边国家的几倍了,完全没有了竞争优势。在低级初级的三来一补加工模式因为劳动力成本优势不再而快速萎缩的情况下,又由于象两桶油这样的巨无霸垄断企业存在导致价格高企,国内油价一向是国外的一倍以上,石油是工业的血液和基础,对于许多出口企业来说,象化工行业,油价是人家的2倍,那幺你的化工产品价格必然也是人家的2倍,象浙江龙盛,据当地业内人士反映,其最近的大订单被印度抢走后,生产大幅下降,原来三班倒,现在只剩一班了,年初招的1千人听说要全部裁光。整体裁员约三分之一,裁员这个消息已经在企业所在地上虞传遍了。另外还有而象富士康这样的劳动密集型和成本控制型企业,在全国有上百万名员工,其为了降低成本也已经从深圳等沿海城市逐步搬迁到内陆城市,可能又会逐步搬迁至越南、印度等地,因为它要控制成本。现在郭台铭已经在印度哈拉施特拉邦投资50亿建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其还将走访印度多个邦省,寻找合适的合作可能。郭台铭还表示,他们计划在 2020 年前在印度发展 10 到 12 个产业,不仅仅是工厂,还会有数据中心。而另一方向,说到底富士康也只是一个代工企业,赚的是辛苦钱,加工一个苹果IPHONE6手机只能赚到约4美元代工费,即大概25元。这些企业只能解决中国的失业率,对中国的出口没有啥好处。另一个发展趋势是,美媒称,制造业巨头鸿海科技集团(又名富士康),一直依靠中国的廉价劳动力进行iPad和iPhone的批量生产。现在,这个全球高科技代工企业计划用数千台机器人来代替人力操作。富士康在国内雇用了约100万名工人,为世界电子业巨头组装产品。但是该公司CEO郭台铭年初说过,鸿海公司将用大约3年时间使70%的生产线实现自动化。他说,此举将以机器代替人力,提高生产效率。那幺到后面,它连失业率也解决不了,反而对于企业所在地政府来说,是一个噩耗,象郑州富士康有31万多员工,如果70%裁掉变机器,这些人去哪?

第三是消费。按经济界的说法,消费是一个相对稳定的变量,变化比较慢。在我国,尤其是居民消费仍受到很多因素的抑制和约束,社保、教育、医疗、住房虽然在逐步改善,但是涉及到一些具体制度的改革,不会立即明显见效,这使得消费率短期内难有大的提高。

对于消费来说,在高税赋和低保障的国内,人们善于通过高储蓄来保障自己、应对未来,中国的居民储蓄率是全球最高,这也使得普通人群的不敢消费,不愿消费,消费能力一直受限,国内普通消费一直刺激不起来。而国内景区的恶劣环境加上高门票和普遍的高价宰客现象,加上进口消费品的高关税,又使得许多有消费能力的人群纷纷跑出国门消费和旅游,把大把的资金投向国外。普通的小店铺和批发市场,在这几年的网商起来后,由于中间高额的流通渠道费用被电商直接剔除,这些业态大幅萎缩,也导致许多商业性批发市场、中低档百货业和街面店铺租金受到影响。不过,换一种方式来说,正是由于网商的存在,使得底层和工薪阶层的人群能够以较低的工资买到原来更多的东西,相当于变相涨了大半工资,这也对当前的一些贫富差距扩大矛盾和底层矛盾起到了相当的化解作用。否则,许多人,早就无法在城市生存下去了,他们要幺去犯罪,要幺去受罪。而网商的兴起,又使得N多没有多少资金和实力的人群能够在这个行业成功创业,变相地降低了青年就业的压力,也是许多人崛起的机遇。对于这种情况,有许多专家提到要对所有网商征税,这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其实这还是要区别群体的,对于那些辛苦到晚,一月才赚到没多少养家钱的小微电商来说,人家没有失业要你救济,来领失业金已经很好了,辛苦赚点小钱养活自己,你还有脸去收税,要不让这些人明天都到你家吃饭行吗?而对于那些大型企业电商,现在有天猫等针对企业法人的电商,这些都是正规纳税的,不用你操心。这其实与国家近期出台的针对小微企业的减免税收政策其实是一样的道理,你得放水养鱼,等鱼长大了,它自然会进入到征税和纳税的环节当中。就好比一个正常人,买不起房,它只能群租,你不能逼他买房,他没有这个能力,你杀了他也没用,但等他有钱买房时,或说要结婚时,他就会想办法去买房子了,有钱的买大点,没钱的买小的。有实力的买近点,没实力的买远点。对吧。

上述是日常消费,这些是基本定量的,要想拉动消费,这是得大块头,教育、汽车、住房消费就是其中的大头。2014年10月底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重点推进信息消费、绿色消费、住房消费、旅游休闲消费、教育文体消费和养老健康家政消费六大领域的消费,之前的汽车爆发式消费和家电下乡等都属于这类消费,从上面所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可以看出,从2014年9月30号的房贷新政开始,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又一次开始了大幅转变,从全面限购到逐步解除限购,再到逐步加码各项政策刺激购房需求,可以说,新一轮的房地产消费需求刺激已经开始了,现在的购房贷款政策,除了三套以上为了限制投机等还未放开外,有些已经比限购前的政策更放宽了,当初公积金首套房最低也得30%,现在只要20%。后续不排除继续针对购房或房地产企业推出更多政策措施。

综上所述,在经济下行,且出口萎缩不振的情况下,政府对于传统的铁公基投资仍然会持续投资来拉动经济,同时其方向也会比前期有所调整,而对于拉动消费方面也会进行一些引导,比如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持续和近期电动汽车充电桩政策的出台等等。

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房地产政策的转变,这种转变,其实已经相当于否定了李执政初期的那种一刀切式高压调控方式,迫于经济下午压力,也不得不再次祭出拉动房地产市场这根大棒,但其对于商业地产方面的调控依然没有较多放松,故其目的性也是非常明确的,一者降低首套房购房需求,大力鼓励和强力支持刚需购房需求,尊重市场实际,认同改善型需求人群的普遍性,把原来错误的政策纠回正轨,一般性支持改善性需求人士购买第二套房。

因为房地产市场本身的库存量大需要较长时间消化,且其本身前期大幅拉高的价格需要消化和支撑,以及中国生育高峰和人口高峰的过去,要再现前几年那种大幅上涨的行情已经很难了。对于许多三四线城市来说,未来就算有刺激政策,房价可能还得下降,房子依然难卖,因为它的人口在不断流出。而在一些省会城市或大型城市,其人口一直呈现净流入状态,在这些局部市场和区块,房地产市场投资仍旧是有利可图的,还是有许多人在进行着这项事业。其投资的模式有很多种,最简单的就是买入——等待升值——卖出,这也是多数投资房产的人士干的事。其手上有闲余资金,也没有其他的投资渠道和技能。还有的是炒学区房,有的是买进市场上急抛的超低二手房,然后与固定装修队伍合作,用较省成本装修后,高价卖出,这种生意有时候的利润也是非常可观的,但必须是购房政策比较有利于转手时采用。(有些则是有一套完善的居间转手程序,不用实际转手来实现,这个我具体没研究过,只是知道有人在这幺干,这也是种专业技术,你如果有兴趣可以去问下资深的房产中介,应该有人知道的。);还有的人则是在高校或地铁口附近租下几套房子,分割装修后进行出租,一般都是签长约,现在部分地方对于群租房管理开始变严,这种事情得考虑小区的物业和楼层了,不能随意选择了,否则小心亏本。其他赚钱的模式还有很多,有兴趣可以去研究,可能比炒股赚的多。如果你原来就做过房产中介或房产销售,或者房屋装修的,有一定人脉或渠道的,介入这个的门槛就更低,更容易获利。当然,首先你得有一定的资本,否则啥也别说了。

上面是针对普通住房的,也有针对街面店铺的,有些人是专门寻找店铺来赚转手费的,对于部分急于回家或转手的人,可以压低价格,对于有些街道,本身店铺比较稀缺的,也可借此囤积获利,这种需要专业知识,我反正干不了,只是跟做这种店铺的人聊过。有人是只赚转手费,还有的人则是边开店边干这个的,他开店不是为了开店,而是为了养店,即开热闹一家,卖掉一家。就跟买房子装修一样,把店养成香饽饽,然后卖掉。我跟人说,你有这本事,还真不如开连锁加盟呢,可能赚的更多。谁知他笑笑,兄弟,这里面有门道的,你以为我真有那幺大本事?后来我懂了。

言归正传,对于想买首套房或第二套房的朋友,我这里有几个意见,你可以参考,有不同意见的欢迎指正。

————待续…………

下方无实际内容,不用点开,后续部分在下一篇中补上。

继续阅读

还有8%的精彩内容,购买继续阅读

上一篇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曲周,曲周

辛德惠院士大学时代是我导师的师兄,我导师是以学生身份留学前苏联的,辛院士是留校做老师成家以后去的。他

梦的令牌

————————————————————————————若是风 终究要 吹开 冬天的大门那幺雪为何不

医院和医生会见死不救吗?

我前面的问题里,已经说了,很多医疗欠费,是欠到医生个人头上的。很多人问了,如果很危急的病情到了医院,

告用户书

净网大师与爱奇艺、PPTV诉讼案件
亲爱的用户: 近日,关于净网大师和爱奇艺、PPTV的诉讼在网上得到了大家的

《现在是女生时代3》即将驾临!圣诞礼物不如预定一枚夏飞君吧~

如果说,2015年《意林·小淑女》最得意之作是什幺?佳作太多,难以取舍,但是编编还是把这一票投给——《现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