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娱乐前沿 > 热点
张靓颖要讨回公道,还是请相信司法!
资慧 2016-04-09 12:38:02

↑ 点击上方“新浪法院频道”关注我们fc0我酷网

fc0我酷网

——凉粉们,请不要受伤!fc0我酷网

2015年2月,《北京青年周刊》刊发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的文章。张靓颖表示,报道采取捏造事实的方式,严重侵犯了其名誉。因此起诉要求北京青年报社和文章作者张纳(笔名)公开赔礼道歉,同时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fc0我酷网

然而,两被告表示《北京青年周刊》由北青集团旗下的北京青年杂志社出版,报社和杂志社并无隶属关系;该文系北京青年杂志社员工职务作品,不应以个人名义作为被告参与诉讼。fc0我酷网

最终,朝阳法院作出裁定,先是追加北京青年杂志社作为被告,然后又宣布驳回了张靓颖提出的对北青报社、张纳的起诉。fc0我酷网

对此,张靓颖可能很受伤,并在自己微博上称“原本以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众眼前,也能为自己讨回公道。现在看来,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还真是不容易。”fc0我酷网

很可能,张靓颖的伤心影响到了很多人,导致网上很多粉丝为她鸣不平。不过,姑娘,咱们还是相信法律,司法会还你公道!现在需要的只是时间!fc0我酷网

一、本案原先的被告不适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fc0我酷网

(1)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fc0我酷网

(2) 有明确的被告;fc0我酷网

(3)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fc0我酷网

(4)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fc0我酷网

因此,从形式上看,本案虽然符合起诉条件,但是可知被告是不适格的。fc0我酷网

二、本案追加被告后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依据民诉法第13条、第108条规定,原告启动诉讼程序时列谁为被告是原告的权利。诉讼中,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可以申请追加被告,其实质是基于程序法所赋予当事人的追加申请权。fc0我酷网

对此,人民法院要对追加的被告是否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进行审查。必要共同诉讼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需合并审理的诉讼。必要共同诉讼中的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就是共同诉讼人。fc0我酷网

在追加被告时,法院会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fc0我酷网

1、如果追加的被告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法院应当裁定追加并通知其他当事人。fc0我酷网

2、在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被告条件,但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下,法院应当驳回追加被告的申请,告知原告可另案起诉。fc0我酷网

3、法院驳回追加被告申请的本质是追加的被告不符合必要共同诉讼的条件,不能够参加到已经存在的诉讼中来,法律后果是法院对未追加以前原告已经存在之诉依法予以审理,并最终作出实体判决。fc0我酷网

通过本案不难获知,北青报社、张纳和北京青年杂志社没有共同的诉讼标的,并非必要共同被告。北青报社、张纳都是不适格的被告,对以前存在之诉要依法审理,最终被驳回起诉。北京青年杂志社才是适格的被告,张靓颖方可以另案起诉。fc0我酷网

三、请不要受伤,请相信司法起诉是完全由原告掌握主动权的活动,上述起诉的四个法定条件也完全是针对原告而设置。因此,由起诉而引发的诉讼风险,也就集中体现在原告身上。由于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主体单位关系错综复杂,此前张靓颖方可能无从清楚涉案的三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因此导致起诉的被告不适格。继而,延续到案件受理之后的庭审准备,以及正式庭审阶段,并最终导致本案被报道出来的裁判结果。fc0我酷网

其实大家大可以不受伤!此案从程序上看,目前还算是正确合理的。而通过此番程序,也让张靓颖方找到了适格的被告,可以另案起诉,寻求合理救济。fc0我酷网

还是请相信司法吧!即使费时费力,起码它可能是迄今最为公正的一种方式。诉讼本身就是一种扒开迷雾觅真容的过程。过程曲折、路途遥远、苦心解密是很多诉讼案件的真实写照。只要初心仍在,继续上路,何怕不得始终?fc0我酷网

律师简介fc0我酷网

刘慧慧,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人大法硕。擅长领域:民商诉讼,互联网金融。热爱原创,发有大量小文:《我国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完善》、《有雾霾,告政府》等。fc0我酷网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fc0我酷网

新浪法院频道展示阳光法院 共促阳光司法fc0我酷网

欢迎关注、点赞、转发、投稿fc0我酷网

投稿邮箱:sftougao@sina.comfc0我酷网

微信号:sinafayuanfc0我酷网

上一篇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司法院长存款6千万 大法官陈碧玉身家破亿

司法院长赖浩敏。记者杨佳颖/台北报道监察院8日发出最新一期廉政专刊,其中,司法院长赖浩敏存款多达6253万

魏应充、郑捷是司法弱势? 律师:应受程序正义保障

郑捷委任律师提出,即便社会讨厌的人,也应受司法程序正义保障,例如郑捷、魏应充。记者杨佩琪/台北报道在

北捷案 罹难者家属泣血写信给法官 期待司法正义

最高法院今日为郑捷召开生死辩,受害死者家属虽未到最高法院,但一名家属写信给法官表达她的诉求,她说是一

只求问罪味全员工不问司法人权的离谱判决!

文/伍子阳(法学硕士)味全混油案的审理结果,笔者细读相关资讯之后,却发现这实际上是一场仪式性的献祭,法

谈高清愿 义美总经理高志明赞“三好一公道”

统一集团创办人高清愿辞世,享寿88岁。财经中心/综合报道统一证实创办人高清愿于上周离世,1日举办告别式。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