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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佚名 2016-03-01 11:00:41

文件名称:关于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文件编号:环审[2016]15号

发布时间:2016-03-01

实施时间:2016-03-01

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审查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黔水投呈〔2015〕12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境内珠江流域红水河一级支流蒙江主源格凸河中游,坝址距格凸河河口66.3公里。该项目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农业灌溉为主,并结合发电。该项目设计多年平均供水量9587万立方米,灌溉供水量2281万立方米,总灌溉面积7.41万亩。电站总装机容量2.4万千瓦。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源枢纽工程和灌区及供水工程。其中,水源枢纽工程正常蓄水1055米,相应库容1.438亿立方米,干流回水长度18.2公里,死水位1035米,总库容1.573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874亿立方米,具有年调节性能。水源枢纽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面板堆石坝主坝、混凝土重力坝副坝、泄水建筑物、供水灌溉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建筑物等;灌区及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干渠、松白支渠、水宗支渠、水塘支渠、猴场供水管线、大营供水管线、猫营工业园专用供水管线等,干渠全长25.018公里,灌区及供水工程共设泵站8座,总装机1.32万千瓦。

该项目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生态功能区划》《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水利部出具了《关于报送贵州省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函》(水照片函〔2015〕486号)。该项目建设将对水环境、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等产生不利影响,须全面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制定水库蓄水及运行期下泄流量生态调度方案,严格落实水库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提出的下泄流量过程线应满足生态与环境要求,确保下泄生态环境用水,水库蓄水期间和运行期实施生态调度,11月至翌年4月下泄流量不低于2.04立方米/秒,5月至10月下泄流量不低于5.4立方米/秒,入库流量低于生态流量时按入库流量下泄。截流期通过导流隧洞泄水,运行期通过机组发电和生态流量管下泄生态流量。建设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水库清理环境保护方案,规范库底清理环境标准和蓄水环境保护要求,做好蓄水初期水质保护。加强库区水质保护,配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划定水源保护区,制定并严格落实库区水照片保护规划。建设单位应尽快编制黄家湾水利枢纽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三)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采取建设鱼类栖息地保护、过鱼设施、实施鱼类人工增殖放流、下泄生态流量、采取三层取水口分层取水、加强渔政管理等水生生态保护措施。蓄水前完成各项水生生态保护措施建设。下阶段深化鱼道水工模型实验研究,优化鱼道设计方案,主体工程施工中同步建设。开展过鱼效果监测与评估,并据此优化鱼道及运行管理。工程截流前应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进行野生亲本捕捞、运输、驯养。放流对象为光唇裂腹鱼、白甲鱼、云南光唇鱼、泉水鱼。开展增殖放流标志跟踪监测和评估,根据长期监测结果调整增殖放流对象及规模。将黄家湾水库库尾以上11.5公里干流河段、坝址至天星洞伏流进口之间19公里干流河段、支流猫营河下游1.8公里河段、支流板当河下游2.6公里河段作为栖息地保护河段,落实河流连通性修复、生境改造、岸边带营造和渔政管理等措施。

(四)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和植物恢复措施,重点对渣场、料场、临时施工占地区、施工道路及其影响区和枢纽建筑物占地区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渣场应做到先挡后弃,工程弃渣应运至规定的弃渣场,不得向格凸河干、支流弃渣。收集和存放施工区表土,施工结束后及时用于施工迹地的回填等生态修复工作中,植被恢复优先选择当地适生植物。

(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做好噪声和废气、扬尘污染防治,加强施工道路降尘工作,选用低噪声设备,超标声环境敏感点应采取声屏障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特别是施工爆破时间。

(六)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水库淹没和工程占地需搬迁安置2872人、生产安置2881人,需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照片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移民安置点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并充分考虑当地地质条件和次生地质灾害影响,避免二次移民情况发生。做好移民安置区水土流失防治、水环境保护、生态保护及垃圾处置等工作,确保不对黄家湾水库造成污染。开展移民专项环评,重点做好安置区土地环境适宜性评价、集中安置点以及专项设施的环评和环境保护设计工作,落实迁建、复建工程环保措施。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一)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制度,进一步明确有关方面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批复的环保措施重新核定环保投资概算。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落实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情况。

(二)蓄水前须进行阶段环境保护验收,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水库蓄水及运行期下泄流量环保调度方案、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过鱼设施、鱼类增殖放流站、鱼类栖息地保护等措施应作为主要验收内容。该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

五、我部委托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安顺市环境保护局和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2月18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安顺市环境保护局,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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