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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核与辐射)
佚名 2016-03-11 12:00: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10日我部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3月11日-2016年3月17日(7日)。n6h我酷网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n6h我酷网

联系电话:010-66556858、66103044、66556344n6h我酷网

传 真:010-66556837n6h我酷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n6h我酷网

邮 编:100035n6h我酷网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n6h我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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