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直属单位及直属直供垦区:
为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实现预期效益,计划对我部直属单位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农业基本建设在建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至2016年2月底,我部直属单位和直属直供垦区承担的所有农业基本建设在建项目,包括经过初验或自验但未经过终验或未办理报备手续的项目。
二、检查方法
项目检查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项目单位自查,提交检查报告。第二阶段是在自查的基础上,委托农业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项目进行抽检。检查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查核财务账目、召开座谈会、实物现场核实等方式,将批复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实施情况对照检查,将档案资料、财务资料和建设实物对照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主要是开工前各类手续完成情况。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完成情况,规划报建、施工图设计等开工前准备情况。
(二)项目实施管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实施内容是否按照批复执行,项目建设进度情况;项目管理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和合同制执行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建设任务完成及信息系统填报情况。
(三)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级财政资金到位、使用和管理情况;自筹资金落实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四)以往项目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五)项目效益情况。基本完成的项目要评估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情况;项目功能和建设指标实现情况,示范带动作用。
(六)主要经验、问题和建议。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的原因,下一步打算及改进工作建议等。
四、时间安排
项目检查后形成的检查报告(含七张附表)经项目单位负责人审定后,于2016年4月15日前报农业部计划司直属单位建设处,电子版同时报送jhszsc@agri.gov.cn。抽检工作计划于6-8月完成,抽查方案由部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印发。
五、有关要求
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办事,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照要求认真逐项检查,不走过场,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确保检查质量。
联系人:曹华联系电话:010-59193359
附表:1.农业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2.农业建设项目计划完成对照表
3.农业建设项目招标、合同管理情况表
4.农业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情况表
5.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表
6.农业建设项目文件管理情况表
7.农业建设项目检查事实记录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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