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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度外贸500强数据核对的紧急通知
佚名 2015-10-13 13:30: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及入围企业:

《关于做好2015年中国外贸500强企业排名数据核对工作的通知》(商统学【2015】第7号)要求“于2015年7月底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给我学会。”至今还有个别单位和企业核对的情况尚未反馈。我会此项工作截止于2015年9月2日。如不反馈,视同为没有异议。

特此通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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