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可《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复函
佚名 2015-11-19 16:52:28
文件名称:关于认可《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复函
文件编号:国核安函[2015]123号
发布时间:2015-11-19
实施时间:2015-11-19
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请审查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的请示》(辽红核〔2015〕65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提交的《辽宁红沿河核电厂一期工程调试阶段质量保证大纲》(修订第二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认可。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认可的质量保证大纲,确保核电厂的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11月17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东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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