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审查结果(2015年第十三批)的公告
文件编号:公告 2015年 第77号
发布时间:2015-11-26
实施时间:2015-11-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部对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以下简称资质)的相关机构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2015年第十三批)公告如下:
一、批准南通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等5家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机构名称变更。
二、批准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等33家机构资质延续。
三、批准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住所变更。
四、不予批准荆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等4家机构资质相关申请。
审查结果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第一至第三项中的机构请于60日内携带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到我部行政审批大厅换领证书,第一项中的环保系统机构请在换领证书前,办理进入脱钩后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变更申报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第一至第三项中的机构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同时作废;第一项机构更名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原登记编号予以注销,进入更名后机构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编号予以重新核发。
第四项中的机构不服本公告决定的,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未获批准评价范围内已承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需继续完成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有关情况连同编制委托合同等证明材料报我部审核。
行政审批大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邮编:100035)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 朱美
电话:(010)66556045
附件:1.批准情况
2.不予批准情况
环境保护部
2015年11月23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1月24日印发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拟支持单位(企业)的公示
-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 关于明确排污费核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
-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