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佚名 2015-11-30 10:59:27
根据《人力照片社会保障部 国土照片部关于评选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88号)要求,经各级单位逐层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147个、先进工作者77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照片部人事司)
联系电话:010-66558524
传 真:010-66558500
电子邮箱:hr@mail.mlr.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照片部人事司
邮 编:100812
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4233499
传 真:010-84233475
电子邮箱:biaozhang@mohrss.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
邮 编:100013
附件: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名单
全国国土照片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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