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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26 届华交会搭建单位进行公开评审的公告
佚名 2016-01-06 11:37:05

关于对第26 届华交会搭建单位进行

公开评审的公告

根据省商务厅《国际性展会承办及展会补助事项暂行规定》(浙商务发〔2015〕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展会布展的质量水平,更好地展示浙江形象,现对第26届华交会搭建单位进行内部公开评审,具体事项如下;

一、展会名称

第26届华东进出口商品交易会

二、展区设置

1.服装服饰展(E1、E3):时尚成衣展区、母婴及内衣展区、服装配件展区

2.纺织面料展(E4、E5):居室用纺织品展区、餐厨卫浴用纺织品展区、面料辅料展区

3.家庭用品展(W1-W3):餐厨用品展区、个护清洁用品展区、家具家电展区

4.装饰礼品展(W4):文体及户外用品展区、玩具及宠物用品展区、工艺礼品展区

三、布展搭建单位资格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同时列入省商务厅年度重点展会服务入围定点单位。

2.企业有规范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2013年至今的设计施工项目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三年内无违规、违法现象。

3.具有全国性博览会或交易会特装布展资质,有国际展览装饰工程经验。

4.具备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业务的人员。具备在指定地点、按时、按图纸、保质完成施工项目的能力。

5.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有该展会经验的承办单位。

四、设计和施工技术要求

1.提供效果图和施工图:整体现场效果图、俯瞰图及施工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图纸。展区设计要突出“品质浙货、行销天下”的理念,方式和形式上有突破和创新,要力求大方、简洁、高雅,突出浙江形象。

2.提供预算方案:总价包括设计费、材料、运输、施工等费用,不含展馆收取的电费和管理费。报价应包括各项工程,服务内容的单价及总价的详细报价单,并注明基本尺寸和装修用的材料。装修材料必须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 制定应急预案及安全措施:成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保障参展人员和采购商的人身与财物安全,确保展会安全举办。

4.附施工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时间安排

1.请参加评审的单位在1月13日前按上述要求提交1式7份方案资料(包括资质证明、报价单位、效果图、施工图、服务内容等),不符合要求的方案将作废。

2.我厅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的方案资料进行评审后,最终确定相应展区施工搭建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商务厅贸发处 曹茜

电 话:0571—87051863

传 真:0571—87051774

浙江省商务厅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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