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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土资源部第一次审查通过新设、延续地质勘查资质公示
佚名 2016-03-10 14:59:58

根据《地质勘查资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土资源部审查通过的新设、延续地质勘查资质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日期:2016年3月10日至3月23日。0tl我酷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0tl我酷网

邮政编码:1008120tl我酷网

举报传真:010-665585420tl我酷网

举报信箱:hyglc@mail.mlr.gov.cn0tl我酷网

国土资源部0tl我酷网

2016年3月10日0tl我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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