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96号
佚名 2015-12-09 16:10:37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8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8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5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三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5年10月15日,票面年利率为2.99%,按半年付息,每年4月15日、10月1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5年10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98%。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12月14日进行分销,从12月16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56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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