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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5-12-18 12:09:16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电函〔2015〕782号),定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22日举办2015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以下简称对接会)。为做好对接会的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一是组织报送本地相关农业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村经纪人、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等涉农商家及农产品供应信息。

二是引导本地规模较大的连锁超市、农产品批发商、涉农电子商务企业、餐饮企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原料采购部门,注册成为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农产品采购大厅的采购商并发布所需的农产品采购信息,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

三是收集当地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信息,通过全国平台区域农产品频道,加大对区域特色农产品的宣传、推广和对接。

本次对接会开辟移动终端,智能手机用户可预告安装全国平台“掌上农商”手机客户端,在线注册及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参与对接会对接(客户端http://nc.mofcom.gov.cn/mobile/)。

二、认真核实对接成交信息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把好审核关,所上报的对接信息必须逐一核实,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成交情况真实、可靠,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形式反馈至省商务信息中心。

三、对接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利用各种照片与渠道,宣传推介全国平台,动员引导相关协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利用全国平台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并积极组织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工作。

二是加强与有关部门、涉农机构和企业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农村现有信息服务机构和人员,做好信息与数据的收集工作。

三是重点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积极利用对接会平台开展农产品购销对接工作,并加强全国平台的应用培训和推广。

四是加强对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区)运城市临猗县、临汾市曲沃县、忻州市忻府区的指导,发挥村级终端站点管理员、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开展信息收集、整理和购销对接服务工作。

五是各市要及时总结对接经验,逐步建立日常对接工作长效机制。各市于12月25日前将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报至省商务信息中心(见附件)。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工作总结(含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和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县区工作)电子版,务于2016年1月26日前报省商务信息中心,省商务厅将对对接会情况进行通报。

四、联系方式

厅电子商务与信息化处

联系人:郭盾芝

电 话:0351-4077903

省商务信息中心

联系人:张蕾 田野

电 话:0351-4049215

传 真:0351-4042466

电子邮箱:swtxxgk@126.com

附件:市商务主管部门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doc

                                      山西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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