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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垦改革进展等情况调查的通知
佚名 2015-11-09 15:36:5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垦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及时掌握农垦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切实加强面上工作指导,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有关决策部署,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农垦改革进展等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2015年全国农垦改革、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农业保险及“三联”等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政策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政策建议等。

二、工作要求

(一)本次调查时间紧、涉及面广,请各垦区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在往年工作基础上,组织做好文字材料撰写和数据填报工作。

(二)请各垦区就农垦各项改革、社会保障、土地管理、农业保险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主要侧重于垦区相关工作的新情况新进展、面临的难点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重点工作措施等,避免简单罗列调查表数据。

(三)请各垦区就开展“联合、联盟、联营”相关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材料,主要包括面向农村开展土地流转和代耕代种代收、科技服务、农业投入品和产品销售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垦区内、垦区间、垦地间开展联合、联盟、联营,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方面的主要进展,下一步工作打算及政策建议等。

(四)请仔细阅读调查表附带的文字说明,提供的情况和数据做到详实准确,注意保持和《中国农垦统计年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及上年度填报数据的连续性。

(五)调查表在中国农垦信息网和农业部农垦局网站(www.chinafarm.com.cn,www.nkj.moa.gov.cn)上预告电子版和软件更新参数(参数请于11月10日后预告)。

(六)调查中涉及的时点数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阶段数统计时间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此次填报的为预计数,年终决算后,数据如有变动,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送核准后的实际数据。同时,调查表中的相关计量单位做了进一步统一规范,请在填报中加以注意。

(七)为搞好这次调查,我部农垦局将于12月中旬组织数据集中汇总,请垦区派一名负责报表集中汇总上报的工作人员携带汇总表的电子文本、软件数据包及文字材料按时参加。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59192667

电子邮箱:nkjzhfch@agri.gov.cn

附件:1.2015年全国农垦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

2.2015年全国农垦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表

3.2015年全国农垦土地管理情况调查表

4.2015年全国农垦农业保险情况调查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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