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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1001号建议答复摘要
佚名 2015-09-29 08:55:22

一、关于建立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一是体系建设。我部于2007年组建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正式启动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近几年又组建了98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和145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自2012年起,国家专门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财政专项,目前年投入经费9000多万元。农业行业科技专项也安排了风险评估项目,初步搭建起了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体系。二是工作开展。近几年,围绕“菜篮子”和“米袋子”农产品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对蔬菜、果品、柑橘、茶叶、食用菌、粮油作物产品、畜禽产品、生鲜奶、水产品、特色农产品、农产品收贮运环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环境因子12大类开展了风险评估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受控,严防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质量安全事件。

二、关于完善农业标准体系

农业部会同国家卫计委发布了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食品中的3650项最大残留限量,基本覆盖我国常用农药品种和常见农产品和食品种类。组织制定《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工作方案(2015—2020年)》,启动农药残留补充试验计划,加快与香港《食品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相衔接。推动我国6项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转化为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研究采用CAC标准1000项,积极开展官方评议工作。2015年度,继续加快标准制修订进程。抓紧完善与香港除害剂规例相衔接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加大对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快转化一批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力争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基本与香港规例相一致;5年左右的时间,使农兽残标准达到10000项,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基本同步。加紧已登记农药的残留补充试验,推进蔬菜等小宗作物和特色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

三、关于加强风险交流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标准制修订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等相关信息。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政策、标准等制修订过程中,广泛听取并合理采纳行业、企业、消费者、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社会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标准、案件查处等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二是强化科普解读。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关键农时季节加强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2014年农业部主题日期间,组织全国农产品生产企业以及农药、饲料、兽药生产企业代表向社会联合发出“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倡议,呼吁全体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携手增强质量安全诚信意识。2015年农业部主题日期间,组织百余位专家手把手向种养大户,生产企业和合作社传授假劣农资识别、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种植养殖技术、动物防疫、标准认证等生产实用知识、技术和政策。针对热点敏感问题进行科普解读。依托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和风险评估实验室的相关专家编写系列科普文章,通过各大媒体进行宣传刊发。出版了《农产品质量安全50问》、《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消费指南》等科普书籍。开辟“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天地”微信公众号,推送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科普解读消息。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强化科普解读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农业部

201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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