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一、二号机组增加工程师站及配套设施修改的通知
佚名 2015-10-13 11:30:16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一、二号机组增加工程师站及配套设施修改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5]204号
发布时间:2015-10-13
实施时间:2015-10-13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1、2号机组新增1E级DCS工程师站及配套设施的请示》(中核运行执照发〔2015〕260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修改申请进行了审评,认为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新增1E级DCS工程师站及配套设施的修改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修改,确保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1、2号机组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5年9月3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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