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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73号
佚名 2015-10-16 16:15:12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42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31%,2015年10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0月19日进行分销,10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1月1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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