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扩权县(市、区)商务局(委),省各进出口企业:
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原哈尔滨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将于今年10月12-15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举行。该博览会是目前我国唯一一个与其他国家共办的国家级展会,已成为各省和企业展示自身实力 ,拓展对俄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该展会在突出对俄全方位合作的同时,也吸引了欧盟、香港、韩国、日本、东盟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万余名客商积极参与,开展多领域的国际经贸洽谈及交流合作。为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等地区的经贸合作,我厅将继续组织我省外贸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展会名称: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THE 2ND CHINA—RUSSIA EXpO)。
展会时间:2015年10月12–15日。
展会地点:哈尔滨国际会展体育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 红旗大街301号)。
展览规模:展览面积86000平方米(主展馆设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
展区内容:本届展览会设:1.俄罗展区暨中俄合作项目展区;2.国际及港澳台展区;3.文化产业展区;4.建材展区;5.机电展区;6.绿色食品馆;7.家具等七个展区。
主办单位:国家商务部、黑龙江省政府、俄罗斯联邦经济发展部、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俄罗斯联邦远东发展部、俄罗斯联邦外交部及俄罗斯联邦远东和西伯利亚有关州区的政府部门和贸易促进机构。
二、展品范围(浙江企业以三–四板块为主)
1. 俄罗斯馆暨中俄合作项目展区:包括俄罗斯国家形象展、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商业展、中俄经贸合作项目等,涉及能源、航空、信息通讯、环境保护、工业、农业、林业、高新技术、对外贸易、交通、食品、工艺品、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
2. 国际及港澳台展区:投资环境及项目推介、科技、服务、文化、旅游、企业及特色产品等。
3. 建材展区:节能环保材料、铺装材料、钢结构、彩钢、门窗、建筑五金及配件、建筑装饰材料及家居用品等。
4. 机电展区: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塑料机械、物流与供应链设备及技术、木工机械、水处理设备、路桥建筑与矿山机械设备及配件、印刷包装机械、五金工具、汽车零配件等。大型工程机械、农林机械、大型车辆、乘用车等。
三、参展费用
⒈ 报名费:人民币1000元/企业
⒉ A、B、C厅:
(1)国际标准展位:8000元/9m2 (3m x 3m),展览设施包括三面展墙、一张洽谈桌、三把椅子、地毯、两只射灯、一个220V/3A (限500W以内)电源插座、中英俄文楣板。
(2)标准变形展位:10000元/9m2 (3m x 3m),展览设施包括三面展墙(特殊装饰)、一张洽谈桌、三把椅子、地毯、两只射灯、一个220V/3A(限500W以内)电源插座、中英俄文楣板。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m2,并按9m2递增。
(3)光地:780元/m2,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m2,并按9m2递增,不含任何展览设施。
3. 机电展区:
(1)标准展位:5200元/9m2 (3m x3m),展览设施包括三面展墙、一张洽谈桌、三把椅子、两只射灯、一个220V/3A(限500W以内)电源插座、中英俄文楣板。
(2)光地:500元/m2,最低起租面积不少于36m2,并按9m2递增,不含任何展览设施。展品装卸免费,设备演示连接电源用电缆自备,电费另付。
4. 室外展区:200元/m2,起租面积不低于50m2,不含任何展览设施及供电。
5. 参展人员:食宿费用自理
6. 展品运输及费用: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 今年我厅将继续委托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承办代理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浙江参展企业的展务工作,摊位费将给予一定的支持,请各参展企业积极配合。
2. 由于今年摊位有限,为明确展馆位置,尽早落实我省参展企业的具体数量和参展商品,请各单位制定专人负责,积极配合,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各参展企业的《参展报名表》(附件)汇总后报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并传真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
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远大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应妍、马菊萍
电 话:0571–28939357、28939381
传 真:0571–28939359、28322369
联系人:省商务厅外贸发展处 冯伟
电 话:0571–87051783
传 真:0571–87051774
特此通知。
附件: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浙江企业参展申请表
浙江省商务厅
2015年8月21日
附件:第二届中国—俄罗斯博览会浙江企业参展申请表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拟支持单位(企业)的公示
-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 关于明确排污费核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
-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