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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第十九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佚名 2015-10-27 15:40:36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杨庆陶等74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韩丽君等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张宽等78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卜海风等4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侯文瀚等178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李涛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8);于德广等247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沈俊发等3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9);刘东等7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31)。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杨庆陶等74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张宽等78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侯文瀚等178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于德广等247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刘东等7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韩丽君等1人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卜海风等4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8.李涛等1人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9.沈俊发等3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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