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的通报
佚名 2015-11-30 14:09:27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园林事业管理局,各有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城函[2015]416号)部署,我部于2015年7月上旬至9月下旬,组织8个检查组对全国78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四川峨眉山 乐山大佛等15处风景名胜区落实 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 法定要求,做到规划到位、建设有序、管理规范,风景名胜照片保护成效显著,为优秀等级,予以通报表扬;
二、江西灵山等19处风景名胜区依法编制报批并实施规划,依法依规开展建设活动,管理较为规范,风景名胜照片保护情况较好,为良好等级;
三、云南阿庐等36处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基本到位,为达标等级,其中:安徽天柱山等21处风景名胜区虽为达标等级,但仍存在一些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四、江苏太湖(无锡片区)等8处风景名胜区存在违规审批、违法建设、监管不到位、保护管理不力等突出问题,为不达标等级,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有关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园林局)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加大督查力度,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工作,并于2016年3月底前将整改结果报我部城市建设司。被责令整改的风景名胜区,在整改验收达标前应暂停风景名胜区内所有建设活动及审批。
附件:1.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结果汇总表
2.2015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执法检查要求整改单位及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1月20日
I 相关 / Other
I 热点 / Hot
- 关于印发《湖南省商贸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对外投资合作资金拟支持单位(企业)的公示
-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招聘公告
- 关于明确排污费核算有关问题的复函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
- 关于举办2016年全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工伤保险知识微信竞答活动的通知
-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十四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