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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佚名 2016-01-20 17:22:58

 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  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主管部门: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消费需求,确保城乡居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79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办发电〔2015〕78号)及省领导批示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市场变化规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针对元旦、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等极端天气,完善市场保供工作预案,创新工作机制,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健全保供预案,积极落实货源。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节日市场消费特点,制订保供工作预案,全面分析可能面临的问题,完善应对措施和应急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周密安排,执行到位。要指导商贸流通企业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的个性化需求,增加库存数量,丰富商品种类;做好运销大户与生产企业生活必需品产销对接,重点保障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充足、稳定。

 三、抓好消费促进,满足居民需求。

 “两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和消费旺季,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时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消费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引导消费朝着智能、绿色、健康、安全的方向转变,推动形成以新消费引领新供给、以新供给满足新消费的良好局面。要着力搭建各类促销平台,继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营造消费热点。要加大对消费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种商品和服务营销活动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强化应急值守,做好舆论宣传。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及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市场监测信息和各种商品供求信息,正确引导消费预期。

 五、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种植养殖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等生产经营一线,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2016年2月4日至13日,南昌市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相关样本企业于每日中午12点前,通过内贸流通统计监测平台生活必需品监测版块报送当日价格及前一日销售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月13日上午11点前,通过商贸流通业统计版块报送2月7日至12日销售数据。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做好市场分析和信息报送。请将本地区节日市场保供工作落实情况于1月19日上午10点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将春节黄金周市场综合情况(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存在问题)于2月13日上午10点前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处)。

 联系人:市场运行处 郎进良 黎勤

  电 话:0791-86246686,86246682

  传真:0791-86246682

  邮 箱:scyxtjc2014@163.com

              

               江西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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