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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备用柴油发电机励磁系统和保护装置升级改造的通知
佚名 2016-01-25 15:45:35

文件名称:关于批准秦山第三核电厂备用柴油发电机励磁系统和保护装置升级改造的通知

文件编号:国核安发[2016]15号

发布时间:2016-01-25

实施时间:2016-01-25

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备用柴油发电机励磁系统和保护装置升级改造的请示》(中核运行执照发〔2015〕202号)收悉。

根据《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秦山第三核电厂备用柴油发电机励磁系统和保护装置升级改造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我局批准的方案实施改造,确保秦山第三核电厂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16年1月20日

抄送:环境保护部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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