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更名及职责调整的通知
佚名 2016-02-19 10:55: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部内各司局:
根据教育督导工作需要,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我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更名为教育督导局,加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教育督导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国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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