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政务公告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经济合作有关活动的通知
佚名 2016-03-03 15:41: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的有关精神,落实农业部《关于扎实做好2016年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意见》(农发〔2016〕1号)和《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乡镇企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经济交流合作,我部将在2016年“第十九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组织开展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经济合作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农产品加工业展示、对接及品牌培育。开展加工名特优新产品、主食加工精品及加工机械的展示、宣传和推介活动。组织加工农产品产销对接及采购项目洽谈、签约。通过各地推荐和组委会筛选,编发优质加工产品目录,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品牌竞争力。

(二)农产品加工业科研成果展示。开展农产品加工业科研成果展示、发布和签约活动,促进农产品加工技术转化、推广和应用。

(三)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推介。推介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农产品加工业项目,引导国内外有投资意向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及商会、协会为主体进行项目洽谈和签约。

(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研讨。围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宽增收链,以提质增效为目标,推动要素集聚优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开展研讨交流。

(五)国际农产品加工业项目交流。开展国际农产品加工市场推介,发布一批投资环境好,市场潜力大,带动力强的优势项目,引导农产品加工业“走出去”。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6日- 8日

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三、参加人员

(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加工业、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人员。

(二)全国农产品加工重点企业、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农产品食品加工机械制造企业等代表。

(三)农产品加工科研院所、高校、大型采购商、涉农金融投资机构等代表。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活动,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活动内容,认真做好项目产品宣传、科研成果展示、科企对接等筹备工作。

(三)具体报名时间、日程安排、材料报送等,请关注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组委会网站(www.zgnqh.com)《第十九届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实施方案》。

五、联系方式

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蔡力010—59192710

河南省农业厅钱秋忠0371—65918893

河南省驻马店市农业局

孙海霞0396—280191118239650699

史慧0396—299851113303966101

邮箱zgnjgqth@163.com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2月24日

上一篇  下一篇

I 相关 / Other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

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关于参加“2016韩国首尔国际食品产业展览会”的通知

各市(地)商务(招商)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商务局(经贸局),省内有关企业:

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建设局

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的通知

I 热点 / H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