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商务局,兵直有关单位、企业:
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以下简称亚欧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20日—25日在乌鲁木齐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亚欧博览会是新疆作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后的首届,将启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场馆,展览面积比以往扩大一倍,达到14万平方米(其中室内10万平方米,室外4万平方米)。展馆设置综合形象展、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展、纺织品服装展、农产品食品展等12个展区。按照《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招商组展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博秘〔2016〕2号)要求并结合兵团实际,制订了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兵团组展工作安排:
一、展位分配
(一)综合形象展区
综合形象展区设置在新疆国际会展中心4-6号馆,兵团拟申请200平方米展位面积,集中统一布展,突出宣传和展示兵团及师(市)“十二五”辉煌成就和“十三五”发展规划,重点推介各师市和兵团国家级开发园区营商环境以及重点企业和品牌产品。
(二)专业展区
依据第五届亚欧博览会总体工作方案及组委会秘书处要求,兵团将重点在农产品食品(含葡萄酒展)、纺织品服装等展区参展,其中拟申请农产品食品展位80个(含葡萄酒展)、纺织品服装展位40个详见“各师(市)及兵直组展单位展区展位分配指导意见”;另外,建材、农业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及工程车辆、珠宝玉器、物流与信息化、智能生活、汽车生活、机械设备等展区请各师商务局、兵直企业根据自身需求申报。
二、展位费用
根据《关于印发<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招商组展及贸易投资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博秘〔2016〕2号)的规定,第五届亚欧博览会展位费用收取的标准及配置如下:
(一)室内标准展位
1.规格:9平方米(即宽度3m、径深3m、高度2.5m)
2.配置:中英文楣板1块、洽谈桌1张、椅子2把、电源插座1个、射灯2盏。
3.价格:11000元/个。
(二)室内特装净地
净地11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订,以18平方米递增)。
特装搭建须选择具有亚欧博览会组委会搭建资质的服务商进行展位设计、装潢及搭建。组委会审图监督组不接受非中国—亚欧博览会特装资质单位的报图。组委会资质搭建服务商名单可在官方网站查询。
(三)室外展篷(机械设备展)
1.使用面积:12平方米(即宽度3m、径深4m);
展位面积:9平方米(即宽度3m、径深3m、高度2.5m)。
2.配置:中英文楣板1块、洽谈桌1张、椅子2把。
3.价格:9600元/个
(四)室外空地
1.规格:20平方米起订(以20平方米递增)。
2.配置:企业铭牌。
3.价格:600元/平方米。
三、工作要求
请结合工作实际,就展位分配指导意见(附件1)及联系人员名单(附件3),于2016年4月7日前反馈兵团商务局亚欧博览事务处,汇总梳理后上报兵团。
附件:1.各师(市)及兵直组展单位展区展位分配指导意见
2.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总体平面布局图
3.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工作联系人员信息回执
兵团商务局
2016年3月18日
(联系人:李学波电话/传真0991-2896422/2896431)
邮箱:279094098@qq.com
备注:方案电子版可通过兵团商务之窗网站下载,或与秘书处联系收取。
附件1
各师(市)及兵直组展单位展区展位分配指导意见
单位
任务展区及展位要求(标准展位)
农产品食品展(葡萄酒展)
纺织品展
建材展
农业技术、装备展
珠宝玉器展
机械设备展
工程机械及工程车辆展
物流与信息化展
智能生活展
汽车生活展
一师
6
6
二师
6
2
三师
6
6
四师
8
五师
4
六师
6
6
七师
6
4
八师
8
8
九师
4
十师
4
十一师
6
4
3
十二师
6
2
十三师
6
2
十四师
4
兵直企业
6
4
合计
80
40
6
4
3
附件2
附件3
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工作联系人员信息
填报单位: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座机号
手机号
传真
备注
注:联系人员须是负责亚欧博览会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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